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任务要求落到实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岗位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新乡市委宣传部拟于近期评选2021年度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并于2021年3月5日前命名新的一批市级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为妥善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主要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推荐产生。
岗位学雷锋标兵主要从各单位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
二、申报标准
(一)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基本条件
1.基层组织高度重视、领导有力;
2.学雷锋活动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取得显著成效;
3.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影响较大;
4.有良好整体形象,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素质过硬;
2.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动践行雷锋精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脚踏实地、乐于奉献,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突出贡献;
3.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
三、有关要求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推荐1个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1个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单位要认真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
要聚焦科学抗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生态保护、民生保障、党的建设等重点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领域,弘扬时代主旋律。要深入发掘在平凡岗位上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立足本职、矢志不渝,具有较高社会美誉度和群众影响力的典型。要注重典型培育,选树新涌现的典型,增强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岗位学雷锋活动影响力覆盖面。
申报材料要突出重点、体现亮点、真实感人,事迹简介严格控制在500字左右。同时报送体现单位(集体)特色和个人爱岗敬业的图片3-5张。请于2021年1月15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宣传部1105房间,推荐表(电子版)、图片资料发送至文明办邮箱xxxywmb@126.com。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3682576
附件:
1.学雷锋活动示范点推荐表
2.岗位学雷锋标兵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