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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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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29 作者: 编辑:刘杰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13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3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对象

高校党委、行政职能部门、院系党总支及共青团组织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学校专职从事维护稳定工作的人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成绩突出的教职人员,重点是在学校一线长期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校级领导干部和副厅级以上干部不作为侯选人。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有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5年以上,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高的政策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深受师生信任和尊重;本人近两年(截止到申报日)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工作中未能出现过重大责任事故;

3.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拓展工作途径,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认真解决师生中的思想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4.在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方式、方法上,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注重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科学研究,取得突出理论成果,并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两年来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的论文或主持1项厅级以上(含厅级)思想政治工作类相关课题;

5.鉴于“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奖项已经单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不再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的申报。

6.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与此次申报。

四、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3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当场退回。

五、申报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申报表见附件。请各党总支于5月30日前将申报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交于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联系人:武敏,联系电话:3682576.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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