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5]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人员范围、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
(一)应届师范毕业生:我校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师范毕业生。
可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各师范专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可参照附件3进行选择。
(二)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已通过教育技能测试的2015年应届非师范毕业生,此次仅需在网上注册报名、提交在校期间的成绩单和1寸照片一张。请于5月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上述材料,教育技能测试时未提交普通话证书的还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二、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专科。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的要求二级甲等。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教学: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并成绩合格。
三、申请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4月7日至4月12日
各院系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拟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栏目等途径,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及时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程序及我校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师范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愿报名申请教师资格,并根据时间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提交。
(二)报名阶段:
1、报名登记:4月13日-4月16日
符合本次认定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到所在院系报名,院系汇总后16日前上报《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公章)和《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花名册》(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认定花名册统一按专业—>申请类别排序。
2、教师资格体检:
各院系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准备申请材料:
4月30日前个人提交给所在院系申请教师资格所需的各项材料,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整理要求进行准备,5月5日前院系将各项材料递交人事处。
4、网上报名:4月13日至5月7日
拟申请报名登记的201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未申报人员,将无法办理教师资格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前请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电子照片,须使用申请教师资格统一采集照片的电子版。
(2)网上报名时:
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新乡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新乡学院”。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红旗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新乡学院”确认点。
工作单位:务必填写为“新乡学院***学院(系)”(不得简称)。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3)申请人员请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并自行保存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报名号及相关填报信息,以备后用。
(三)网报确认阶段:5月5日至5月14日。
人事处审核并对申请人员网上申报信息进行确认。
(四)5月18日,人事处将申请材料整理、汇总,报送到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教育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资格认定。
(五)6月16日至6月30日,新乡市教育局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
四、需报送的申请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纸双面,本人填写,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B5纸单面);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2份(B5纸双面);
4、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B5纸复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2份复印件(B5纸复印);
6、成绩单1份,盖有院系和教务处公章(A4纸);
7、照片:交1寸相片1张,背后用圆珠笔注明姓名、院系、身份证号,按认定花名册排序,暂存放院系。
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直接下载、打印(务必按照指定规格)、按照填写样表进行手工填写,表格为存档材料,需用黑色笔填写,不得涂改。
2、证件或材料上姓名等信息不一致者,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材料所用照片必须与网上报名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为同一底版。
4、材料整理要求:
①身份证原件、普通话原件以院系为单位,按认定花名册排序,人事处现场核对后,退回身份证原件;
②材料2-6纸质件或复印件按序排放;
③然后将②步骤排序好的材料夹入两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当中,档案袋以院系为单位,按认定花名册排序(所有材料无需装入此档案袋,人事处审核完毕后在统一装入档案袋)。
4档案袋封面最好用透明胶带捆扎,以便更牢固。
五、相关要求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应届师范毕业生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相关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关注网上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确保本年度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安子强 李耷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