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职工考勤规定,结合省教育厅及我校“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明确相关工作如下:
1.做好假期结束后的考勤。在每年寒假、暑假、“十一”长假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落实本单位教职工到岗情况,对未到岗人员,需要说明原因,并于开学第一天的下午17:00前将考勤情况报送人事处,
2.做好日常工作中的考勤。在教职工考勤问题上,严格落实签名制,做到不代签,不漏签、不补签;在教职工请假问题上,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不越级、不瞒报、不漏报。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新乡学院教职工考勤、绩效考核汇总表》。
3.做好考勤的专人负责。各部门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统计工作,并将确定的考勤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电话号码、QQ号码)告知人事处。
4.做好考勤的检查督导。学校将会对各单位在岗情况及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新乡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李 耷
联系电话:3682565
人 事 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