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公秩序,强化劳动纪律观念,根据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做出有关劳动纪律的要求:
1.按照《新乡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2.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严格落实好各级、各类值班制度。
3.工作期间严格执行下列劳动纪律:
保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不利用上班时间办私事;
自觉维护良好办公秩序,办公室内保持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
不得无事闲聊或乱串办公室、打扑克,不得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工作中严禁利用网络进行聊天、玩游戏、炒股、网购、开网店、看电影、做兼职等活动。
办公室、公共场所禁止抽烟,积极落实学校规定,倡导无烟校园;
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开学后,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违反劳动纪律,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新乡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暂行办法》对当事人视情进行严肃处理。
人 事 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