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力度,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建设“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到文明创建和道德建设中来,凝聚社会各方面力量,努力提高家属区文明程度和公民道德建设水平。
二、推荐时间
评选推荐活动自2016年6月21日开始,至6月29日结束。
二、评选办法
1、各分工会按会员数的3%推荐,6月29日报校工会。
2、校工会将组织党办、校办、纪检委、文明办、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家属委员会等单位参加,对照相应标准进行评议。
3、对评议结果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对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校文明办,由学校集中表彰。
工会委员会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