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校党字﹝2014﹞46号)文件精神,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弘扬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推动学校的转型发展工作,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比例
1、先进集体。评选对象为学院的正、副处级单位,评选比例为20%。
2、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6号)执行。
二、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1、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推荐材料须在6月30日前报人事处。
2、先进集体提交材料:申报参加“先进集体”评选的部门,应写出工作总结,填写“先进集体”申报表一份(格式见附件2)报人事处。
3、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提交材料:各党总支(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份交人事处(格式见附件3),同时上报推荐人员汇总名单。
人事处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