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央组织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对严明届中调整纪律、加强监督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要把维护选人用人纪律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维护干部调整工作的严肃性。党组织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遵守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届中调整工作对学校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遵守政策纪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以平和心态正确对待,自觉接受组织挑选,自觉服从组织安排,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确保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二是严禁为了谋取职务调整、晋升贿赂他人或收受他人贿赂;三是严禁组织和参与有拉票意图的吃请和娱乐消费活动;四是严禁以打电话、发短信、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相应的关照;五是严禁借选拔干部之机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六是严禁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人选等有关情况和打探传播小道消息;七是严禁打探和传播小道消息,不得随意猜测和议论组织人事安排工作;八是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九是严禁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十是严禁隐瞒、包庇、袒护调整选任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保证届中调整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变动工作岗位的,不得违规带走和占用原单位公共财物。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届中调整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设立专门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从严从快核实有关问题线索, 对歪风邪气严厉打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记录在案,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搞拉票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对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行为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我校中层干部届中调整工作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373-3682523
监督举报邮箱:xxxyjw@163.com
中共新乡学院纪律检查委员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