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定,摸清我镇辖区独生子女基本情况,掌握涉独家庭现状,按照省、市区2014年人口计生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对独生子女及涉独家庭信息统计工作。
一、统计内容:本次统计工作包括三大部分内容:一是对15岁及以上未婚独生子女个人及家庭基本信息的采集登记(附表一);二是对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已婚夫妇的个案登记(附表二);三是分年龄段统计独生子女和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已婚夫妇的汇总统计(附表三)。
二、统计对象:
1、各年龄段的独生子女,重点是15周岁及以上未婚的独生子女个人及其家庭;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的已婚夫妇(即“单独”或“双独”家庭)。
三、统计范围:根据计划生育工作实际及本次统计工作目的,各单位以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婚、丧偶人员)、未婚工作人员是独生子女的填报为主;所有已婚女性(无年龄限制)的独生子女在15周岁以上未婚且无正式工作单位的也要在该女性单位填报;其他特殊情况可联系洪门镇工作人员解答,联系人:陆扬,电话:13598630740。
四、统计时点:
统计时点为2014年3月31日。
请各单位认真摸底登记,于2014年4月12日前将表一、表二、表三纸质版一式一份,单位领导和填表人签字、盖章送至学校计生办,电子版发送到xxxyjsb@163.com邮箱。表格填写不能漏项。
计生办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