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2013]735号)文件精神,总结自查自纠工作和对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进行布置,10月24日下午4点30分,在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新乡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会议。会议由科研处张丽伟处长主持,校纪委、科研处、财务处相关负责人,各项目主持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科研处张丽伟处长对我校前期的科研经费自查工作的情况做了总结,对省教育厅专项检查的检查范围、检查重点、时间安排、相关要求等工作进行了安排。
随后,科研处周勇副处长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方案进行了通报。并要求项目主持人在科研经费的使用中要遵循政策的相符性、目标的相关性和经济的合理性。同时要求项目主持人认真学习上级以及学校颁发的相关文件,仔细填写《新乡学院科研经费自查自纠调查表》、《已鉴定(结项、验收)项目提交资料表》等相关材料。
财务处赵素琴副处长就科研经费财务预算管理、支出管理和绩效管理做了补充说明。并要求科研经费的使用一定要有明确的预算,支出要合理、合规、合法。
最后纪检委岳晏副书记强调,希望大家能够提高认识,认真对待本次检查,并且希望通过这次检查能够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提升管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