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展现我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爱生如子、为人师表的精神风貌,决定在我校开展新乡学院“最美老师”评选活动,通过活动评选出学生心目中的先进教职工典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院,感谢青春有你
二、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参评对象:我校全体教职工老师
评选名额分配:共评选“最美老师”十名。其中,教师八名(含学院一线教师、学院行政岗老师、专职团干老师、辅导员老师、行政部门老师等)、工勤人员两名(含保安、厨师、楼管等)。
三、参评条件
推荐老师需具备以下条件:
1.师德高尚,堪称楷模。工作踏实、作风正派,模范履行“最美老师”职责。
2.教风严谨,业务精湛。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怕艰苦,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无怨无悔。
4.关心学生,尊重学生,爱护学生。从严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5.敢于创新,业绩显著。具有较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积极参加课程改革、课题研究,勇于承担学校的教研任务,教学育人成绩突出。
6.积极参与推进学校转型发展工作,教学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新课程教学大纲。
7.积极担任“创新引飞”导师,在指导学生学习、成才、创新创业、就业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老师不予推荐:
1.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3.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4.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6.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7.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
1.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5月23日):制定和下发“最美老师”评选活动方案,通过校园宣传渠道发布信息,公布推荐评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开展“最美老师”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发动全校广大同学积极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2.初评推荐阶段(5月24日—5月28日):各学院、部门积极参与“最美老师”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参照评选标准从本校范围内推荐若干教职工老师作为“最美老师”候选人。推荐人选需经过各学院党政联席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会议研究通过,并上交“最美老师”推荐表(需加盖党总支印章和行政印章),院、部教学委员会推荐报告,学院(含学生)、部门投票结果及公示表,由学院、部门进行统一审核把关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校学生会办公室,电子版送至校学生会邮箱xxuxsh@163.com(除表格照片外,也可提交生活照)。一经推荐,不予撤回。(注: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详情见附件1;报名表详情见附件2)
3.评选阶段(5月29日—6月2日):评选阶段采用新乡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和线下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其中新乡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得分占权重的30%,线下投票占权重70%(依据东、西区餐厅门口以及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设置的投票箱为准,线下评选时间为5月29日--5月 31日中午12:00--13:50、晚上19:00--20:30),各学院限投200票。根据投票结果产生“最美老师”(拟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美老师”人选。
(注:投票分为线上投票和线下投票,具体投票规则和方式见附件3)
五、表彰
评选出的十位“最美老师”将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人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1年新乡学院“最美老师”推荐表
附件3:投票规则和方式
新乡学院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