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 网络 邮箱 图书 校长信箱

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当前位置: 学校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MENU

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8 作者: 编辑:张晓倩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乡学院学生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1.2项目编号:2021HQZXCG001

二、项目简介

2.1遴选内容:

标段一:第一餐厅二楼(总面积约3200㎡),具体位置和场地以现场踏勘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标段二:第二餐厅二楼(总面积约3300㎡),具体位置和场地以现场踏勘为准,具体内容详见遴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备注:标段二不包含西区教工餐厅及操作间面向学生餐厅大厅三个窗口的经营。

2.2服务期限:6年;自中选单位与校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2.3 参选单位可同时参加所有标段的投标。如同一参选单位两个标段同时为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只能选择标段二,标段一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选单位。

三、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3.1参选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的各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2参选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生产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要求,从事餐饮服务业绩良好,具有从事三年以上的高等学校餐饮服务经历,目前至少在两所本科院校正常经营(提供三份本科院校的餐饮服务合同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参选单位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注册或变更时间需为2021年1月1日前;

3.4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2017年(含)以来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

3.5具有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提供2020年7月1日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的良好记录;

3.7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餐饮企业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选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评审时查验原件。其中正本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参选单位所提供的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辩,否则导致的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负。

四、遴选文件领取信息

4.1遴选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遴选文件分为两种方式,可选择其中一种领取方式。

4.2.1现场获取:携带获取遴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至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靖业•公元国际1225室。

4.2.2网上获取:按照遴选文件获取需要提供的资料,按顺序整理好扫描件并以PDF格式发至代理机构邮箱(1660147771@qq.com),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领取文件登记表及遴选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参选单位填写完整领取文件登记表后扫描件再发至代理机构邮箱,并足额支付遴选文件费用(备注公司名),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获取文件资料”,逾期将不再接受。以上程序完成后,代理机构将回发遴选文件(请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4.3遴选文件售价:300元每份,售后不退。

注:本次遴选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遴选文件并不视为通过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工作在遴选开始后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初步评审的参选文件将视为无效参选文件。

五、参选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4月29日9:00(北京时间)

5.2参选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学院文化路东校区南办公楼三楼(新乡市文化街196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学院主页》、《新乡学院后勤管理处主页》。

七、遴选联系事项

遴选人:新乡学院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金穗大道东段

联系人:刘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83031

遴选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12楼1202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73887773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领取遴选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提供两所目前正在经营的本科院校餐饮服务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一条:关于征集2021年度“翻译河南”工程优秀成果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邮件系统升级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