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新办〔2010〕19号)及《新乡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新人社〔2013〕50号)等有关规定,按人社局安排我校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申报、审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请各符合条件人员于7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到人事处人事科。
二、申报材料
(一)《新乡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表》(一式三份)、《新乡市事业单位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拟聘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二)申报材料(符合条件人员的成果、获奖、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符合条件人员主要业绩材料一份(1500字以内)。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范围、条件、程序及人员数量严格按照《新乡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3682565
人事处
201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