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开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奠定良好的基础,决定在全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对照《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办法》(院党宣字〔2018〕14号)中的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推荐评选工作。
2. 评选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共12个,评选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共30人。
3.填写《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1)、《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2)。
4.申报以党总支(部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十二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党委宣传部(A-11三楼303房间)
联系人:武敏 联系电话:0373-3682576
新乡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24日
附件:
1.《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新乡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