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新乡学院2018年资产核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文物、陈列品的盘点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凡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各单位拥有和接受捐赠的供教学科研或收藏、展览、陈列用的各种文物、雕像石刻、书法作品、纪念物品等。
二、盘点工作有关事项
1.有关单位指定1名文物陈列品管理员进行文物、列品盘点工作。
2.请各管理员根据账目表及盘点情况,对“管理、使用人” “使用状况” “文物等级”等项进行如实填写,并附资产照片。
三、时间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5月4日前,将《新乡学院2018年文物、陈列品账目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校长办公室(行政楼0313房间),材料电子版及文物、陈列品照片发送至847605534@qq.com邮箱。
联系人:刘恒录 李秀明
电话:3683015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