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党政部门:
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和学校规定,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各党政部门按照2015年财务处分配的预算,将预算内的仪器设备和电子办公设备购置计划,于4月13日上午11:50点前报至设备处,同时提交电子稿(发至:xxxysbczb@163.com,申请购置的设备必须符合市政府相关采购限制规定)。请注明使用经费来源,各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并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设备处汇总上报财政局,未报采购计划的按财政局规定不予购买。
报送地址:设备采购科办公室(A14-0315)
联系人:范老师 冯老师
联系电话:3683023
设 备 处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