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5年,我校各级干部实施进行了全面调整。为更好地满足教学、行政对办公家具的需求,经研究决定,将启动2016年度办公家具申报及采购工作,现将各部门办公家具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办公家具申报包括:
1.办公桌(材质:中密度板基材;规格:1.6m×0.8m)
2.办公椅(转椅、软椅)
3.书柜(三门、两门)
4.文件柜(种类:上玻下铁、全玻对开门、五节柜;规格:1.85m×0.85m×0.4 m)
5.沙发(三人位连体、单人位)
6.茶几(与三人位沙发配套长茶几、与单人位沙发配套小方几)
7.办公卡座(按人数申报)
8.衣架(普通木质或合金衣架)
二、申报标准
1.正处级干部:1.6米写字台1张、转椅1把、三门书柜1组或两门书柜2组、沙发1套(一大二小)、大小茶几各1张。
2.副处级干部:1.6米写字台1张、转椅1把、二门文件柜2组、沙发1套(一大或二小)、大或小茶几1张。
3.科级干部:每人配备办公桌1张、软椅1把、两门文件柜1组。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安装卡座。
4.科员:每人配备办公桌1张、办公椅1把 。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安装卡座。
5.以上配备标准,是学校各级干部配备办公家具的最高限额标准,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办公场地等情况,可以酌减。
三、申报原则
1.本着节约的原则,各部门现有办公家具能调整使用的应继续使用,不足部分由部门根据人员情况依据标准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后勤管理处进行审核、统计后,报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集中采购。
2.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各级干部家具配备标准,并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和空间合理申报办公家具。
3.学校评建期间,院系部办公室、实验室等办公家具已配置到位,除新成立部门外,原则上不再进行办公家具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请各部门填写《新乡学院办公家具申报表》(见附表),履行签字手续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6年3月18日(本周五)下午5:00前报送给后勤管理处校产科(西服务区中楼梯二楼南侧)关老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18937355009@qq.com。
2.为确保办公家具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院系部要指派专人负责。
后勤管理处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