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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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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新乡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2 作者: 编辑:孙丹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中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在2025秋季开学之际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时间:9月22日-9月26日

二、活动主题

学习法治宣传教育法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三、活动内容

2025年9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制定法治宣传教育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明确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高校作为法治宣传主阵地,将法治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每一个师生的心底,是一项久久为功的长期任务。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特别是其中关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规定,集中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营造浓厚学法、尊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活动形式

1.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集中开展一场法治专题培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信用卡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聚众斗殴罪、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罪,代替考试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等罪名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以及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学校教育与日常管理的能力。教育部将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称“青少年普法网”) 提供课程资源。

2.开展一次专题授课。各单位要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认知特点,聚焦青少年成长需求,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普及青少年在家庭生活、校园学习、社会活动中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宪法法治精神浸润学生心灵。

3. 开展一次主题班会。各学院要以“守望成长 法治护航”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班会。班会内容要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加强校园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衔接的教育,通过不同形式引导学生遵守法规校纪,分享身边的法治故事,共同探讨社会主义法治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和价值追求,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让学生在互动思辨中强化法治素养,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观念。

4.开展一次法治工作研讨。各单位要针对日常行政流程开展法治研讨,重点梳理合同签署、经费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合规要点,围绕师生权益维护,研讨日常管理中的法治衔接问题,确保管理行为有法可依。

5.开展一次法治实践。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学生走进法院、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社区等场所开展实地研学,通过沉浸式体验直观感受法律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深化对法治的理解和信仰。

、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政治引领,把法治宣传教育周作为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提前部署,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条件保障,确保全部师生参与其中。

二是力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内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健全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要及时总结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周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是鼓励形式创新。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特色,积极探索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和载体,多种形式开展“五个一”专项活动。可以整合相关活动,统筹实施。借助青少年普法网,充分利用好线上数字资源。

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撰写宣传活动总结报告,提出改进建议,为后续校园法治宣传工作提供参考。宣传活动相关资料(总结报告、宣传报道、开展照片等),于9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学校法制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3-3682000

报送邮箱:fzb@xxu.edu.cn

联系人:刘超超老师

:(见新乡学院法治工作群压缩包)

1.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学习指南

2.法治宣传周法律法规资料包

党委宣传部

校团委

学生处

法制办公室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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