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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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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1 作者: 编辑:刘恒录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新政办[2014]18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评选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2009年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行业的劳动者。
  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一般从省辖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中推荐。已经获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推荐;乡()以上党政正职、市属财政全供行政事业单位副县级及其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名额分配

新乡市大专院校分配名额1人。

 二、评选条件

 河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开拓创新,在全面深化改革、打造“四个河南”、推进“两项建设”中国取得显著成绩,为积极推动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做出突出贡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一个载体、三个体系,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富强河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
)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华夏历史文明传承新区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明河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防止重大事故,抗击自然灾害,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平安河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河南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
)在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新型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自上而下,逐级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被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经本部门民主推荐,然后将候选人简表、初选汇总表、民主推荐情况及电子版于313日前报人事处。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

 ()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四、表彰奖励

对受到表彰的人员,由省政府下发表彰决定,授予河南省劳动模范或河南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其中河南省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河南省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人事处

                                                           20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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