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省教育工会和校工会全年工作安排,为开展好2013年 “金秋助学”活动,帮助困难职工子女按时入学,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对象
父亲或母亲是我校正式职工,2013年高考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并被正式录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入学学费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2、生活困难的低保或低保边缘职工家庭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4、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职工家庭子女。
二、要求
1、职工个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统一填写登记表。
2、务必于
9月
4日
11:30之前将申请材料及表格加盖单位公章报校工会办公室。
新乡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3
年9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