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新人社事业﹝2016﹞4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6﹞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条件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聘任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豫人社事业﹝2014﹞2号)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可申报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条件中的各类奖励、成果获得和承担项目完成时间等,原则上应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取得。
1.《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个人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人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相关业绩材料(1500字以内、含电子版;电子版发邮件xxxyrsc@126.com)。
3.正高级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符合申报条件中所列各项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上述材料一人一袋,封面粘贴材料目录。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对照条件,提交上述材料至所在院系部。
2.院系部推荐。院系部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推荐人选,并提交推荐报告(负责人签字盖章);整理申报人材料,每人一袋,统一报送。
3.材料审核。人事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
4.确定推荐人选。在院系部推荐的基础上,人事处汇总后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
5.材料上报。由学校将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评审。
四、时间安排
8月24日前,申报人员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吕端阳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