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学校实际,依据《关于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7号)和《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6号),经校党委会议研究,制定评优评选工作安排。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严格依据《关于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7号)和《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6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及条件。
二、表彰对象
评建工作启动以来特别是在今年的“迎评促建”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集体,践行宗旨、为人师表、勤奋工作、服务师生的优秀党员、教师、党务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
三、组织机构
1、成立评优评先工作督导组,由纪委、组织部、人事处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督导组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督导组按照规定程序对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评优评先工作进行检查、抽查,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纪委设立评优评选工作监督电话(电话号码:3682523),接受教职工对评优评先工作的申诉,调查处理评优评先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3、成立评优评先工作宣传组,由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相关人员组成,大力宣传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弘扬学校正能量。
四、工作安排
1.2014年12月19日(周五)17:00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评选办法并向督导组报本单位评优工作安排计划,注明时间、地点、评选程序和内容,以便于学校评优评先督导组进行检查、抽查。
2.2014年12月24日(周三)17:00前,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7号)和《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交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申报表和先进材料(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报组织部,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报人事处)。
3.2014年12月25日(周四),召开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行政部门负责人会议,评选产生先进党组织、先进集体候选单位。
4.2014年12月26日(周五),相关部门对先进集体候选单位、优秀个人候选人进行审核,对符合一票否决情况的行使否决权。
5.2015年元月7日(周三),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先进集体、优秀个人
6.2015年元月15日前,学校隆重召开表彰大会。宣传组利用宣传栏、报纸等平台,宣传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事迹,营造浓厚氛围。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