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7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申请范围种类
1.应届师范毕业生:新乡学院的2016年应届统招本、专科师范毕业生,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本科学历可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大专学历可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到其毕业后户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户籍在新乡市的,请根据新乡市教育局网站《关于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于5月9日至19日进行网上报名及后续工作。
二、申请认定条件
1.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的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要求的标准。
3.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并修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准备材料阶段:4月12日至13日
有师范类专业的院系,请指定一位专项负责人,并将该负责人的手机号码、QQ号码于4月13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科。
符合认定条件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到所在院系报名。
(二)组织体检阶段: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单位材料上报阶段:4月27日至29日
以院系为单位,上报给教务处以下材料:
1.《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花名册》(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纸双面,本人填写,所填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填写内容一致);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2份(B5纸单面);
4.《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2份(B5纸双面);
5.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B5纸复印);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B5纸复印);
7.成绩单1份(A4纸),盖有院系和教务处公章(A4纸);
8.照片:除各类表格上所贴之外,另交1寸相片1张,暂存所在院系。
注意: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四)个人网上报名阶段:4月13日至5月6日
过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将无法办理教师资格。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2016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务必在此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请申请人员合理安排网报时间),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电子照片须使用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且所有照片必须是同一版本。
2.网上报名需注意:
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新乡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新乡学院”。
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者:“认定机构”选择“红旗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新乡学院”。
工作单位:务必填写为“新乡学院***学院(系)”(不得简称)。
所学专业:须选择和毕业证上名称一致的专业。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3.申请人员请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并自行保存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报名号及相关填报信息,以备后用。
四、相关要求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应届师范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此项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相关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关注网上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确保本年度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联 系 人:朱元培 李耷
联系电话:3682593 3682565 15903078279
教务处 人事处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