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以下简称《办法》)是教育部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做出规定。《办法》依据新修订的《高等教育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处理、救济与监督等内容做了全面规定,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制度举措。《办法》的颁布实施,使高等学校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有章可依、有规可循。
《办法》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院部于本周二下午组织学习讨论,并将学习讨论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于本周五上交科研处,电子版发到科研处邮箱xxxykyc@163.com,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