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面向应届师范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276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与任教学科
(一)人员范围:应届师范毕业生:凡学籍在新乡学院的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限普通高招师范类,下同),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可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共五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并可向下融通。
(三)可申请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参考的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二)学历条件: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级别教师资格的,最低学历要求为专科。
(三)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含)及以上标准。
(四)身心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合格。
(五)教育教学:在校期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课程,参加过教育实习环节,并成绩合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组织安排
新乡学院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人事处人事科统一安排,毕业生所在院系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应届毕业生。各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工作时间与程序
(一)宣传阶段(
4月
7日
至
4月
12日
)
各院系组织应届师范毕业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拟申请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人事处网页“教师资格”栏目等途径,明确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意义、申请教师资格程序及我校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师范毕业生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愿报名申请教师资格,并根据时间安排认真整理个人资料,如期办理相关手续。
(二)报名阶段
1.报名登记(4月15日-4月17日)
拟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到所在院系报名登记,院系汇总后将附件3: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doc和附件2: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登记表.xls书面报送人事处。
2.网上报名(
4月
22日
至
4月
28日
)
拟申请报名登记的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
同时,申请人填写统一印刷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三)体检阶段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提交(
5月
2日
至
5月
3日
)
1.应届师范类申请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B4纸双面打印,本人手写)。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一式2份(B5纸)。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B5纸)。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2份(B5纸),各院系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加盖党总支公章。
(5)《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2份(B5纸正反双面打印),并在相应位置粘贴照片。
(6)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一式2份(B5纸打印,盖有院系和教务处管理公章)。
(7)教师资格证书照片1张,为一寸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时电子照片一致),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专业、身份证号,收交后暂留各院系备用。
(8)证件或材料上姓名等信息不一致者,请同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姓名以身份证为准。
2.整理要求:
每个人的申报材料按身份证复印件、普通话复印件、品德鉴定表、学习成绩证明、体检表的顺序一式两份分别装订,申请表、普通话证原件不装订,直接放入档案袋中,原件核对完毕当场退回。
(六)审核认定、领取证书阶段(
6月
13日
至
6月
30日
)
上级认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资格认定、办理、发放教师资格证。各院系派出1名老师,协助人事处做好如下工作:
1.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内容信息,准确无误后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照片,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填写证书编号(以院系为单位一式2份分开)。
2.做好证书领取发放工作,加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印章,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有关要求
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关系到每个应届毕业生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相关院系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以服务学生为本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关注网上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通知学生,确保本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
老师
安
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doc
附件2: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统计表.doc
附件4:2013年应届师范生认定日程安排.xls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1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