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全校在职教职工“三十年教龄”的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了准确地做好这项工作,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的热情,现根据我校实际,对从事教育工作满三十年的在职教职工进行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表范围:
1984年及之前参加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三十年教龄计算办法说明
1、教龄指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
2、“三十年”指30个年头,可跨年头计算。
3、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可以累积计算。工作期间如改从其他非教育工作,这期间不计入教龄。
三、统计工作要求
1、对三十年教龄教职工登记表,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并填写意见,并将《新乡学院三十年教龄会员登记表》、《三十年教龄会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4月25前报送校工会。登记表审批后一份留存校工会,一份返回各单位。
2、为保证每位会员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要求登记表使用EXCELBI制作并打印。名单确认上报后,不再更改。凡不能按时上报的,在下一年度再行上报。
此工作时间紧,希望各单位接通知后,及早安排,按时上报。
新乡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