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与《关于公布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要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相关资料均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鉴定单位意见由人事处盖章。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2015年11月10日至11月25日,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院,申请人员自行体检,联系人:王兴力,联系电话:0373-3029685、13700739798)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课表或证明均可,由所在院系部和教务部门盖章)。
9、参加面试人员缴纳测试费278元。
各类证书复印件(B5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需本人签字确认。提交的原件、复印件需要做到:
1、原件
身份证、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须有国家相关机构认证证书;军队院校毕业人员(普招类除外)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档案材料(如申请人毕业证书无法明确判别是否为“师范教育类”专业,须提供当年招生计划、毕业生学籍表)等。
2、表格填写要求
(1)《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①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②有涂改痕迹的;
③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④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⑤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2)《申请表》中涉及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规范。
①《申请表》封面“户籍所在地”应当按照《申请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至乡、镇、街道办事处。
②《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按照教育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并与网上电子信息数据一致,正式提交材料后不得更改。
3、材料整理要求
个人材料分两套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及各类复印件。复印件使用B5型纸单面复印、缩印。认定结束后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个人材料分别装档案袋,档案袋外暂不填写个人信息,到人事处审核后填写。
二、网上填报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整体部署,今年全省将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jszg.haedu.gov.cn)点击“认定信息网上填报入口”,或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填报个人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2016年1月12日09:00至1月13日17:00。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点选择:在郑高校申请人选择“郑州高校确认点”,在开封高校申请人选择“开封高校确认点”,其余地市依此类推。
4、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
6、“专业类别”栏目须按照申请人学历性质分别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人员、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非师范专业毕业和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自考、成招类师范专业毕业人员暂需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大头照),申请人须提交与申请表上所贴一致的同底照片。
9、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0、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如2015年上半年已取得某类教师资格,下半年则无法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全国信息系统不接纳其认定数据)。
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6年1月上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
三、材料受理对象、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对象:新乡学院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教职人员
2、材料受理时间为: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
3、材料受理地点:人事处0207房间。
联系人:李耷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