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4〕58号)和新乡市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开展首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推荐人选应为各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在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和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列为选拔对象。
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河南省优秀专家不再参与选拔。
各单位均可择优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人选1名,参加学校统一选拔。
二、选拔推荐条件
具体选拔条件查阅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73号)。
三、选拔推荐程序
由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学校对申报人选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推荐人选,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质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和标准推荐人选。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人选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要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同行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同时报送电子版。
2、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对人选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5、《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要确保表格内容属实无误,如有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6、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论著论文、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业绩贡献栏所填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复印件前附清单一份。注意:如推荐人选的论文被SCI、EI、ISTP等收录,需由正规查新机构(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郑州大学图书馆等)出具证明。
7、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1份。
8、人选标签1份。填妥后张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
(二)电子数据
1、《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此表无需打印,只报送电子版。不允许对表格的标题和格式做任何修改,但可根据推荐人选的数量多少增删表格行数。本表部分单元格提供选择项,如果点击该单元格时单元格右下角出现下拉箭头,请点击箭头并在下拉菜单的选项中进行选择。“贡献水平效益”一栏的字数不得超过200字(含标点)。“业绩贡献”一栏填写内容应与《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中“业绩贡献”一栏所填内容保持一致。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板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或下载。
六、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9月15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可发送人事处邮箱xxxyrsc@126.com。如超出时间段报送,将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人事处
201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