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省管高校开展廉政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13】31号)的有关要求,学校于近期组织签订了《新乡学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现将廉政承诺书公示如下,请广大教职工监督。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
2013年9月11日
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学校工程建设领域坚决做到“四不”:不违规干预工程建设,不违规插手招标,不介绍一个施工队,不介绍一个供货商。
二、自觉执行党的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委、行政议事规则,切实做到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积极推进党务、校务公开。
三、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风气。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