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师司[2013]88号)和河南省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专题会议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
二、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汇总后,于
10月
21日下午
4:00前报送《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和《单位信息采集模板》(见附件3)到人事处。(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附件:
1. 任务分解及时间安排.doc
2. 教职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教职工用).rar
3. 基本信息汇总表(院系用).rar
4. 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样表).doc
5. 关于印发《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