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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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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8 作者: 编辑:刘杰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我校决定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依据,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基础上,通过“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传承“热爱学生、教书育人”的优良传统,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高尚师德风范,引领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范围

凡在我校教学第一线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专职教师(除行政岗位以外)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时间

申报自5月8日开始,6月10日结束评选活动。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三)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熟悉教育教学规律,治学严谨,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教学效果优秀。

(四)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将德育渗透到专业和学科教学各个环节,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近年来在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关爱学生、团结协作、为人师表等方面有典型的模范事迹,受到师生的广泛赞誉。

(六)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在师生中威信较高。

(七)圆满完成与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工作,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八)近五年来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奖励。

五、评选程序

(一)各院系对照评选条件民主评议、部门推荐候选人,填报推荐材料。

(二)宣传部汇总各部门申报后,公开公示候选人名单、采用集中评议的方式综合排名、推荐材料,拟定初定人选,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后,正式确定“师德标兵”人选。

六、表彰

(一)当选人员将被授予“新乡学院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

(二)校级“师德标兵”将作为地厅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的推荐后备人选。

七、其他相关事项

(一)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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