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分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教职工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大力弘扬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根据上级工会有关文件精神,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30 名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并从中推荐一名申报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全校在职教职工且是工会会员,重点是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一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二)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受到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三)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钻研进取,遵章守纪,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促进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积极实践,社会效益显著。
(四)关爱学生,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五)勇于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热情服务学生,乐于助人,重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在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三、评选原则
要坚持政治坚定、表现突出、群众拥护、优中选优及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体现向教学第一线、向教师倾斜的原则;要体现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的原则。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学校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表彰。
四、评选办法
1.基层推荐。各分会要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在广泛征求职工会员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填写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提交校工会。申报材料包括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和3000字详细事迹材料(突出师德建设,B5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事迹材料标题用2号宋体,正文用3号仿宋,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
2.评委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并从中推荐一名申报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
3.公示表彰。经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校级师德先进个人在校工会网站集中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拟在教师节前夕予以表彰,授予“新乡学院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五、名额分配
各分会推荐1名候选人。在各分会推荐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择优评选出校级师德先进个人。
六、奖励
对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校宣传部、校工会将给予宣传和表彰。
七、评选时间
各分会须在2013年6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连同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表报送校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宣传部、工会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