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进一步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凝聚民族力量,鼓舞广大教职工勿忘国耻、缅怀先烈,爱我中华,讴歌祖国的伟大成就,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民族自豪感和责任感,经研究决定六月下旬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合唱比赛活动。根据我校工作安排,为使各参赛队有更为充分的时间备赛,比赛时间变更为
9月22日
。具体实施方案调整如下,请各总支(支部)抓紧时间排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着力宣传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伟大历史意义,着力宣传抗日战争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重要地位,着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在全民族团结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以爱国主义为主旋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激励广大师生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而努力奋斗。
二、主办单位 新乡学院党委宣传部
三、参赛对象 新乡学院全体教职工
四、参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
9
月22日下午
4点
地点:博雅广场
五、形式和要求
1.以总支(支部)为单位,要求全体人员参加(不含临时工),每支合唱队人数不得少于40人(总支人数在20人以下的可以联合参赛)。每支合唱队设指挥1人,领队1人。每支合唱队从推荐曲目中选择一首(也可经宣传部批准另选)参赛,要求形式编排新颖,可采用领唱、朗诵等多种形式。自备伴奏(形式不限),统一服装。
六、时间安排
1.排练(
2015年
5月
12日
——9月中旬)
各参演单位要制订详细的排练计划,认真排练、力求创新。
2.报名(
2015年
6月
10日
—
9月
15日
)
各总支将参赛曲目及负责人名单报送党委宣传部。(此项工作已完成,若有变动,请速联系宣传部陈云飞老师 电话:3682259)
注:各参赛队请将指挥名单、参赛人数、参赛伴奏于
9月15日前
提交至陈老师处。
3.比赛:
9月
22日
七、评分细则
本次比赛将邀请专业人士担任评委,比赛采取10分制。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前三支参赛队一起打分,后逐一打分。起评分为8分,每位选手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得分取平均分,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标准:
1.服装及人数(2分)
合唱队着装整齐、大方、统一,人数符合要求(全员参加,每少1人扣0.1分,直至扣完2分)。
2.精神风貌(2分)
合唱队员精神饱满,台风端正,上下场整齐、迅速。
3.艺术表现(3分)
作品处理得当,准确掌握音准、节奏,符合曲目的速度要求。音色优美,吐字清晰,声部均衡,有较好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4.配合效果(3分)
演唱整齐,各声部协调,指挥、伴奏、演唱协调。
5.进退场整齐有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演出纪律(如有违反扣1分)。
八、奖项设置
1.团体奖: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6个,优秀组织奖6个。
2.个人奖:优秀指导教师奖6名,最佳指挥奖6名。
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