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我校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2013-2014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和文明教师(职工)现开始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一、文明单位:
校内独立正副处级单位按照《新乡学院文明单位评选标准暨考评管理实施办法》(院党字﹝2010﹞34号)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需要报送2013——2014年度文明创建工作计划。
二、文明教师(职工):
各党总支(支部)按照《新乡学院文明教师(职工)申报评定办法》(院文明委﹝2013﹞05号)组织开展文明教师(职工)申报工作,各党总支按照本总支(支部)总人数的20%向校文明办提出文明个人建议名单。申报人员需要填写《新乡学院文明教师(职工)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本党总支(支部)保存,另一份由单位盖章后交校文明办保存。
三、报送时间和地点
1.时间:文明单位、文明教师申报材料于10月17日前报送。
2.地点:校文明办(行政楼四楼406),联系人:郭老师,电话:3682576
校文明办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