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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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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和推荐2014度“河南省巾帼文明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07 作者: 编辑:刘杰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激发城乡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与活力, 引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省妇联决定在2015年 “三八” 国际妇女节期间, 对全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我校广大女教职工在校党委、行政和校女工委的领导下,一年来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展示我校女教职工风采,为社会知识女性树立榜样,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我校符合条件的处室(或科室、教研室)中,推荐1个岗位,参加新乡市推荐河南省巾帼文明岗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巾帼文明岗 评选条件

1. 领导重视。 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 纳入本单位、 本系统文明建设规划, 有专人负责或分管, 重视女性发展, 培养女性人才, 定期指导和检查, 有明确规范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 立足创建。 坚持科学发展, 有明确的争创计划、 目标和服务承诺, 细化创建标准, 规范内部管理, 有社会责任意识, 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 优质服务。 岗位成员围绕 “服务创一流、 巾帼展风采”主题, 立足本职岗位, 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对活动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政治素质高, 诚实守信、 爱岗敬业、 为民服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注重团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4. 示范性强。 严格遵守《全国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 岗位成员中女性占60% 以上, 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 示范性和导向性。 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或行业 (系统) 荣誉称号。

5、申报岗位要求是3人(含3人)以上的集体。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推荐岗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2、本次推荐采取公开透明,逐级申报方式,请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推荐的一定要面向处室或岗组。校工会只接受分工会推荐的岗位报名。

3、各申报单位请将《河南省巾帼文明岗拟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单位所在工会(党组织)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月12日下午6:00前报校工会(电子版请发送工会邮箱)。1月13日校工会将组织评委进行校内推选,公示推荐结果。

                                            校工会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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