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与热力公司协商,提出2014年冬季供暖方案,征求教职工意见后报学校研究。
一、管网试压
试压及管网维修在供暖前已经达到正常供暖要求,运行中间出现的问题都在规定的时间里维修到位。
二、供暖时间:至2015年3月15日晚24时。
1、文化路家属区:11月15日正式计费,共计120天。
2、平原路家属区:12月1日正式计费,共计105天。
3、新校区家属区 12月16日正式计费,共计90天。
4、新校区公用部分:11月19日正式计费,平原路青年教师公寓11月15日开始计费,按实际供暖天数计费。
三、供暖面积及收费标准:
1、面积计算按照热力公司的规范执行,即家属区按建筑面积的90%计算,教学办公区、学生生活区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2、收费标准:家属区每天0.175元/㎡;公用部分(含教学区、学生生活区、餐厅等)每天0.28元/㎡。
教学区、办公区、学生生活区寒假期间停止供暖。
3、收费办法:
A、元月15日前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清暖气费。今年作为过渡期,串联用户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可以免交暖气费。
B、交费时应将往期未交费用补上。未交费的用户,学校可采用停水停电方式敦促。恢复供水供电需缴纳200元人工费;恶意欠费的用户将被计入供热黑名单。
C、2015年度供暖用户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交费,方可通暖。串联用户2015年度若不用暖气,应在10月1日前拆除暖气片,并保证供暖系统正常运行。
四、用暖户的确定:
1、2014年度,串联用户不使用暖气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没有实际居住的免收暖气费。实际居住的认定:一是实地调查证明实际居住;二是供暖期间总用电量10度以上或是用水2吨以上;达到其中一个条件视为实际居住。
2、并联用户(F区,E15,E16,C14--17号楼),根据供暖前的要求供暖的书面申请,确定用暖户。
因个人原因导致实际供暖时间减少者按正常供暖处理。
五、供暖决算:
1、文化路校区:2015年4月30日前,依据公开招标确定煤炭总金额、工人工资支付情况、水电费用、维修成本、工业盐消耗量等供暖实际支出,由后勤管理处、审计处审核供暖总成本,确定需支付给后勤公司的供暖费用。
2、新校区公共部分及E14号楼、平原路青年教师公寓的取暖费,在后勤管理处、后勤公司核定后,由学校直接支付。
3、家属区的供暖维修费用由学校据实结算。
六、意见收集
个人意见请在2015年元月4日18点以前发送至:haiwan0373@foxmail.com 邮箱。
各部门收集的意见以书面形式于元月4日18点前报送后勤管理处或后勤总公司(就近报送,报至两者均可)。
后勤管理处 后勤总公司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