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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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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作者:李想 编辑:孙丹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推动《条例》顺利实施,按照新乡市文明办的要求,拟于近期在全校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就做好《条例》宣传月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运用各级媒体、媒介,开展覆盖全面、立体多样的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全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不断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全校师生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动全员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文明条例、倡文明新风、创文明城市

三、活动安排

1.准备发动阶段(6月20日—23日)

下发《条例》宣传月活动通知,各单位做好各项活动筹备工作。

2.集中宣传阶段(6月24日—7月15日)

各单位围绕《条例》的颁布实施,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与全面宣传相结合的形式,聚焦《条例》宣传月十大宣传活动,全面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3.工作总结阶段(7月16日—7月20日)

各单位围绕《条例》宣传月开展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评估复盘完善机制,推动《条例》宣传常态化长效化。

四、活动内容

1.《条例》专题培训学习活动

基层党组织要将《条例》的学习列入本单位中心组学习,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学习活动,通过会议专题学习、集中研讨,邀请专家培训讲座等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把《条例》学习融入干部职工日常培训及文明单位创建任务,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学习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将学习情况(含时间、形式、参加人员范围、效果等)7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文明办邮箱xxxywmb@126.com。

2.《条例》志愿服务宣讲活动

组织各单位志愿者在全校范围开展《条例》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画册、条幅展板、海报墙绘等方式,广泛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条例》的影响力,提高全校对《条例》的认知度。

3.积极参与《条例》主题短视频暨征文

积极参与市文明办开展的《条例》主题短视频暨征文大赛活动,面向全校征集原创视频和征文作品并进行评选上报,营造全民参与《条例》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4.积极参与《条例》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参与市文明办“学文明条例、做文明新人”《条例》知识竞赛活动,发动全校师生学习答题,营造群众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

5.《条例》网络宣传活动

充分利用单位工作群、学院班级群等让《条例》“飞入寻常百姓家”,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工作实效。通过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媒体抖音号、自媒体等网络平台组织开展《条例》“云宣传”、“进网络”等活动,播放《条例》解读视频,推送宣传信息。

6.积极参与《条例》“我倡议、我响应、我承诺——文明接力·携手同行”签名活动

积极参与市文明办开展的“我倡议、我响应、我承诺——文明接力·携手同行”签名活动,积极引导全校师生参与签名活动,自觉践行《条例》,告别不文明行为。

7.《条例》文艺宣传活动

创作诗歌、书法、漫画、墙绘、小戏小品等文艺作品,把《条例》倡导的文明行为、规范和禁止的不文明行为融入喜闻乐见的文化文艺作品中,寓教于乐、以文化人。

8.《条例》公益短信推送活动

通过校讯通等形式,多次向全校手机用户群发《条例》宣传公益短信,不断提高师生对《条例》的关注度与知晓度。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各单位要把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级文明校园工作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方法,讲求实效。各单位要树牢群众意识,切实服务到位,宣传教育活动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杜绝形式主义,避免宣传语生硬、教条、不接地气、不切实际。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条例》宣传月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以及活动中好的做法、成效及时梳理总结,并将学习宣传情况定期上报文明办,学习宣传情况要有数据支撑、图片印证、措施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问责。文明办将对各单位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及《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未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的,把有关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年度测评考量。

《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https://mp.weixin.qq.com/s/nRR43j41AE0s6g7hPGh62w

文明办

2022年6月30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及2022年行政工作要点任务上半年完成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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