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学校于2014年3月正式启动学校章程起草工作。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多次讨论修改的基础上,章程起草小组形成了《新乡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根据章程制定工作要求,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的根本大法,是涉及到学校存在、发展和运行的合法性的重大规范性制度,是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综合改革的重要顶层设计,是保障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学校章程不仅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也关系到每一位新乡学院人的切身利益,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力也有义务就学校章程提出意见或建议,使章程充分反映众意、汇聚众智,推动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二、征求意见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征求意见方式
1.书面征求意见。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员工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讨论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并形成文字材料,加盖公章后于5月29日前交至党办。
2.网上征求意见。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已挂至校园网公告通知栏。请认真研读后具名填写修改意见表(见附件2),发至电子邮箱,邮箱:dangban3006@163.com。
3.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序 号 |
座谈会时间 |
与会校领导 |
参加人员 |
牵头组织 单位 |
1 |
5月12日下午(周二) |
吴 中、杨士斌 |
各院系部教师代表(各2人) |
教务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
2 |
5月13日下午(周三) |
丁庭选、陈业宏 |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
两办 |
3 |
5月14日下午(周四) |
阎宏斌、贺 杰 |
教职工代表(共40人) |
工会 |
4 |
5月19日下午(周二) |
陈贞忠、刘 翔 |
各院系学生代表(各2人) |
学生处、 团委 |
5 |
5月20日下午(周三) |
阎宏斌 |
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各15人) |
统战部; 离退处 |
6 |
5月21日下午(周四) |
杨宏志、丁庭选、 王选年 |
法学方面专家、教授、 博士代表(共40人) |
人事处、 科研处 |
座谈会要求:
(1)各牵头组织单位按照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参加座谈会的具体人员,确保与会代表不重复;
(2)各牵头组织单位在座谈会召开前3天将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纸质稿送达与会代表;
(3)各牵头组织单位安排1名工作人员担任座谈会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归纳会议讨论意见并于3天内交至党办。
四、工作进度安排
1.5月6日—5月31日:在学校校园网发布《新乡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公开征求意见;
2.5月12日—5月22日:召开相关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3.6月1日—6月5日:起草小组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并报请党委会审议。
党委办公室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