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已近期末,现将期末主要工作通知如下,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务处《期末教学工作安排意见》执行(此《意见》已放在教务处网页上)。
二、党政各部门要按照年初党政工作要点安排的任务和评建工作分配的任务,进行对照自查,用列表形式,列出已完成项目和未完成项目,对未完成项目说明原因。并利用放假前的时间抓紧补缺。此自查表务必于本周末分别按党务、行政系统报党办、院办。
三、学生放寒假时间安排:学生放假时间:1月13日(农历腊月十三)—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开学报到时间:2月15、16日(正月十六、十七),2月17日(正月十八)正式上课。
院长办公室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