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省教育厅教办教科[2013]82号文件要求,征集我校《河南教育人物通志(近现代卷)》人物稿件,现就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征集范围
断限以我校建校以来(三校合并前各校成立初为上限),下限为
2012年
12月
31日
。重点提供2000年至2012年的人物资料。体裁主要采用传记、简介、名表、名录、图片等内容。
二、收录标准
(一)传记和简介
在
2012年
12月
31日
之前去世的人物入传记,健在的入简介。(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名表
主要内容:姓名、性别、民族、职务、任职起止年月。(见附件1)入单位名称有变更,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变更的时间和名称。
河南省高等院校党委书记、校(院长)名表。
(三)名录
省管优秀专家名录;
河南省模范教师,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录;
河南省教授名录;河南省特级教师名录;
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物名录;
捐资助学的知名人士名录。
(四)图片。入传记和简介的人物需提供个人免冠照片一幅(一寸、二寸皆可)。
三、编撰要求
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执行(见附件1)。
四、报送要求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指定人员姓名、联系方式于
4月
22日下午
5时前
报人事处。
符合征集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本人或家属整理相关收录资料,由离退休管理处负责整理、编撰、汇总后(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
符合征集条件的在职教职工,相关收录资料由所在单位整理、编撰、汇总后报送人事处。
截止时间为:
2013年
4月
28日前
。
联系人:李耷
联系电话:3682565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河南教育人物通志(近现代卷)’人物稿件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3
年4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