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分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3〕19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相关科目的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参赛者基本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且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二、 竞赛内容及分配名额(上报名额)
根据(豫教工〔2013〕19号)文件精神,评出化学与环境科学科目1人、经济与管理科学科目1人、艺术与教育实践科学科目2人、数学计算与数理统计科学科目2人、法学与社会保障科学科目2人和外语教学与社会应用科学科目2人,参加2013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开展的教学竞赛。
三、 报送时间和地点
相关学科参赛人员于6月10日下午5点前,到以下院(系、部)报名:
1. 化学与环境科学科目人员选拔由化学与化工学院组织;
2. 经济与管理科学科目人员选拔由管理学院组织;
3. 艺术与教育实践科学科目人员选拔由艺术学院组织;
4. 数学计算与数理统计科学科目人员选拔由数学与信息科学系组织;
5. 法学与社会保障科学科目人员选拔由政法系组织;
6. 外语教学与社会应用科学科目人员选拔由公共外语部、外国语学院分别组织(各推荐1人)。
四、评选程序
1. 由课程所在院(系、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 评选结果由承担选拔工作的院系部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交由院工会组织上报到省竞赛办公室。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1.按《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3〕19号)文件要求,参加竞赛者要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3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A3纸双面打印);(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3)所授科目教案1份;(4)2010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返还);(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上报的申报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必须用A4纸打印。凡申报材料缺项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接收、不得参评。 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参赛选手做好备份。
2. 每位选手的申报材料,均需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并将审批表封面和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档案袋正、反两面。
3. 材料以院(系部)为单位报送,并需同时提交本单位选手《河南省2013年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纸质版1份以及电子版)。
4. 报送时间及地点:2013年6月25日下午5点前,交到校工会办公室(A-14号楼6楼)。
校工会、 教务处
2013年5月31日
附件1:《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3〕19号)
附件2:教学技能竞赛情况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注意事项
附件3:河南省2013年教学技能竞赛选手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