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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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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4年度女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08 作者: 编辑:刘杰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充分发挥女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女职工的自强意识、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鼓励广大女职工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锐意进取,奋发向上,更好地为我校的改革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2014年度女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女工工作先进集体

(一)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重视、支持女工工作,鼓励女职工岗位建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2.积极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女职工整体素质高。

3.按照校女职工委员会的要求,组织本单位女职工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4.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团结互助,工作成绩突出。

5.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6.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年初有工作计划,平时活动有记录,年终有工作总结。

(二) 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在各分工会中进行评选,校级名额6个。按排名顺序推荐上一级荣誉。

(三)评选办法

各分工会对照条件申报,校女工委员会组织评选,报校工会委员会确定。

二、优秀女工干部

(一) 评选条件

1.热心女职工工作,工作热情主动,大公无私,作风正派,主持正义,办事公道。

2.按时参加女职工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献言献策。

3.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领导支持,组织本单位女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受到女职工的拥护和信赖。

4.积极完成校工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按要求上报有关材料。

(二)名额分配

从各级工会女工干部中产生 10人

(三)评选办法

各分会按照条件组织推荐,校女工委员会组织评选,报校工会委员会确定。

三、先进女职工

(一) 评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高尚的职业道德、优良的家庭美德,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工作中起模范表率作用。

4.求真务实,积极进取,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科研或管理等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5.团结同志,邻里和睦,严于律已,宽厚待人,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公认度。

(二)名额分配

原则上按本单位女职工人数的5%推荐,不足一个名额者分配一个名额(分配名额附后)。

(三)评选办法

各分会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推荐,经校女工委员会审核后报校工会委员会确定。

四、评选要求

1.各分会根据条件和要求,认真组织评选申报。申报女工先进集体、优秀女工干部和评选推荐出的先进女职工报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核,并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附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含电子稿),各类登记表在校工会网页上下载。

2.所有申报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办公室。

3.2014年受通报以上处分、违法计划生育政策、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累计病事假一个月以上者不得被评为先进。

五、表彰和奖励

评选出的各类先进,校工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新乡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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