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的通知》(教高〔2021〕381号),我校教师发展中心被评为“河南省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本次河南省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评选工作,是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会议评审、入校考察、学校答辩等环节,共认定新乡学院教师发展中心等12个中心为第二批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教师培养培训工作。为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提高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特色的需要,学校于2011年成立教师发展中心。中心自成立以来, 始终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国际视野、新院特色、区域引领”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青年教师助苗、中年教师育苗、资深专家护苗”三个发展阶段,实施“555”发展计划,即促进五个转变、培育五大功能平台、实现“五个一”目标,着力做好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在传播先进教育理念,搭建校内教师交流平台,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和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方面起到了积极推动和引领作用。
教师发展中心将以此次入选省级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为契机,严格对照示范中心建设标准,不断提升教师教学发展各方面的服务能力,发挥区域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为学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