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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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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电池研究院与我校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12-25 作者: 编辑:陈云飞 浏览次数:

1224日上午,新乡电池研究院与新乡学院合作协议签字议程于我校行政楼第一会议室举行。参加此次会议的领导有新乡市副市长杨书廷,新乡学院院长杨宏志,副院长王选年,新乡电池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德予,副院长侯进怀,副院长李莉,副院长火晓勇,副院长郜俊洪,与会协同创新的企业有环宇集团,科隆集团,河南锂动公司等七家企业负责人。会议由我校科研处处长张丽伟主持。

杨宏志院长首先发表了讲话,他指出,新乡学院在去年五月份提出“2011”计划,以求建立多元融洽、动态持续的新能源发展战略。目前,新能源发展前景广阔,是新乡市重点产业,高科技产业,新乡学院立足于服务新乡建设发展,也成立了科研团队,增强科研水平,深入科学研究,加大人才培养。此次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希望通过建立校企合作,利用多方资源优势,成立科技创新平台。

随后,杨书廷副市长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新乡市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突破科技,大力扶持新能源建设。新乡市素有“电池工业之都”的美誉,七大战略新型企业,新乡都在发展建设,而连续两年的财政收入居于河南省第三位,得益于创新、创造、创建。创新在于产业技术、产业结构的转型,创造在于发展模式,校市、校企、校地的对接,使得资源得以共享,利用发挥优势来发展新乡,实现人才、信息、科研、成果、高校、企业之间的完美结合,而创新,在于团队建设与经费投入,成果的产出更加注重原创性、前瞻性,应用成果更加注重影响度和创新度。杨副市长同时指出新乡市发展新能源的三大优势,第一,新乡市电池的发展有历史渊源,从五十年代初的中华电池一直到如今的电池创新与发展,为新乡市博得了“电池工业之都”的美誉。第二,人才优势,第三,产业技术发展的优势。他提出,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应该有深度、高度和广度,这样才能立足国家发展战略,满足新乡市发展需求。

最后,新乡电池研究院与八家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并合影留念。

此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双方本着集成各自优势资源,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为新乡市的新能源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我校也通过此次校企合作发挥了人才优势,成为科技创新的平台,为新乡市的发展提供了资源库。

                                                                (宣传部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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