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决定(豫教思政〔2014〕3号),表彰2012—2013年度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我校教师赵宾、张丽伟、申成玉、刘晔被评为河南省文明教师, 商学院学生周忠泽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学生。
我校一贯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层次。
文件提出,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希望全省教育系统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宣传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