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我校第三届教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全体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长丁庭选主持。
会上,丁庭选校长宣读了《关于成立新乡学院第三届教学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继续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促进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全面实现,经党委会2014年5月6日会议批准,成立新乡学院第三届教学委员会。
吴中副校长向教学委员会传达了有关学分制等13个教学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征求意见、修改等情况。本学期,教务处根据我校办学定位、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方案,拟定了涉及学分制、学籍管理、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实践教学等方面的13个教学管理文件(征求意见稿)。自4月1日起,教务处就13个文件(征求意见稿)分三批向各教学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共征集意见和建议231条。其中第一批教学管理文件包括《新乡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管理规定》、《新乡学院实习教学管理办法》、《新乡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及《新乡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共征集57条建议和意见。第二批教学管理文件包括《新乡学院教学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法》、《新乡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及《新乡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共征集93条建议和意见。第三批教学管理文件包括《新乡学院学分制实施意见》、《新乡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乡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原院教字〔2011〕8号)、《新乡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专业实施细则(试行)》、《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选课管理办法》及《新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工作条例(试行)》,共征集81条建议和意见。针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教务处进行了认真地研讨,并对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应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或修改,并将13个教学管理文件(审议稿)提交教学委员会进行审议。
教务处处长刘莉莉就13个教学管理文件(审议稿)的详细内容逐个向教学委员会进行了汇报。
随后,全体委员对13个教学管理文件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在审议过程中,各位委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文件中的部分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最终全体委员原则上通过了对13个教学管理文件的审核。
会议最后,校长丁庭选作了重要讲话。讲话指出,第三届教学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开得很好,各位委员共同审议了一批教学管理文件。按照教学委员会章程,无论是学分制文件,其他教学管理文件,还是整个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尤其是顶层设计工作,教学委员会都应该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各位委员应尽职尽责,共同把我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做好。讲话要求,第一,各位委员要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应做的工作。第二,对于需要教学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教学委员会办公室要提前两周把相关材料转发给各位委员,以便各位委员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阅。同时,各位委员要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尤其是来自一线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也包括涉及到学生利益时学生方面的意见,充分体现我校“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第三,教学委员会要严明组织纪律,各位委员要严格按照章程履行职责,认真参加各项活动。丁校长希望各位委员全力做好工作,为我校的发展做出最大贡献。
(教务处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