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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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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学工部组织召开《新乡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学生代表组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5-27 作者: 编辑:陈云飞 浏览次数:

为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近期按照学校安排,《新乡学院章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学生代表组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副校长刘翔,以及学生处、法制办等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院系学生代表,学生工作助理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欧阳豫樊处长主持。

首先,由法制办孟莉老师向各位领导和同学介绍学校章程(征求意见稿)的功能,它制定的目的、意义、内容、法律依据及结合我校特色的创新之处,使同学们对学校章程的起草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

座谈会上,各院系学生代表与学生工作助理就《章程》内容分别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畅所欲言,针对教学管理、教学设施建设、学科研究、学习深造、学生管理、宿舍管理、后勤服务、图书管理、学生权益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会领导认真听取了同学们的意见,并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作出了耐心的解答。

最后,副校长刘翔做了重要讲话。他首先感谢同学们带着广大学生的宝贵意见来参与此次座谈,对同学们参与学校章程的起草给予的关注和热情表示感激,学校将会对同学们提出的意见尽快地予以处理和解决。刘校长强调:学校章程的起草,它的意义非常重要,它是对规范学校功能、管理体制、办学行为、教学科研、教职员工及学生等方方面面的一个根本性的法规文书,是创造我校良好校园的规章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严格按照《章程》的要求,力争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生处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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