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丨校长办公室(法制办) 文字&照片丨刘超超 审校丨王智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5〕3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于9月22日-26日在全校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作为本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制办公室结合“2025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要求,于9月23日晚在行政楼一楼东报告厅,举办2025级新生法治第一课。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团学干部及新乡学院大学生普法宣讲团成员等近300名学生到场聆听。
本次法治第一课主讲人为我校法律教研室教师,河南省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石海云老师。
石海云以“灋以砥焉,化愚为智”为主题,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5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为切入点,引出“庞大的用户基数背后,潜藏着多样的网络违法犯罪风险,网络绝非法外之地”的主旨思想。
随后,石海云重点解读2024年4月公安部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涵盖摆拍引流、造黄谣、AI造谣等多种类型。从浙江“寒假作业丢巴黎”摆拍案,到重庆AI编造“爆炸事故”谣言案,深入剖析谣言背后“流量变现”的利益链条,以及其对公共秩序、政府公信力的破坏作用。同时以昆明“7・20交通事故”谣言案为例,让新生直观认识到造谣者最终难逃法律制裁的严重后果。
针对同学们易忽视的网络言行边界问题,石海云分享了张某因在三百人微信群中玩笑式发布“跟我加入ISIS”言论,而涉嫌构成宣扬恐怖主义罪的案例。针对“翻墙”行为的法律风险问题,石海云分享了杨某某使用“老王VPN”“蚂蚁VPN”非法联网的案例。针对公民信息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石海云分享了卢某甲、卢某乙买卖微信账号非法获利,最终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的案例。一个个令人警醒的案例,引发了大家的共鸣,使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绝非无罪金牌,包括网络行为在内的任何行为,均须以遵守法律为前提,否则就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新生法治第一课,是我校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校打造校院两级法治课体系的重点举措。今后,学校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通过包括法治第一课、“巡回法庭进校园”在内的多种形式,坚持创新法治宣教工作,持续浓厚学校法治宣教氛围,助力广大师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