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将2018年我校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原则上根据《新乡学院“十三五”学科专业建设规划》(2016-2020)中规划建设的本科专业进行申报。
2.新增专业要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尤其要结合“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河南省“三大战略”“四个河南”、“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部崛起”(中原城市群建设)的发展新战略所需专业人才,且生源数量充足、质量高,毕业生有明确、稳定的就业领域,就业去向好。
3.新增专业要充分考虑利用学校教育资源,考虑学校现有学科专业依托、师资、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教学基地等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整合效益。
二、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申报新专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执行。
2.各学院要在认真论证的基础上,撰写《2018年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三、时间要求
各相关学院于2018年6月27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目录内专业)、《新增本科专业论证报告》、支撑材料各一式三份提交到教务处教改科,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大小总数不要超过20M)。
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要求各专业用ppt进行汇报,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论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梁琨 电话:3682593
附件: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教务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