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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始建于1949年成立的太行公立新乡师范学校,是一所具有红色革命基因、改革开放基因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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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7-09-28 作者:陈勇 编辑:高峥 浏览次数:

9月27日上午,新乡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在我校A01报告厅召开,此次会议由新乡市政法委、新乡市法学会主办,我校承办。新乡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林、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长薛玉清、我校党委书记丁庭选、校长刘兴友、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和市法学会、法院、检察院、驻新高校、市律师协会等有关领导、代表及我校法律专业的全体师生,共计150余人出席参加了此次会议。大会开幕式由我校副校长王选年主持。

此次大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开幕式,第二阶段为研究会有关的投票选举。会议第一阶段,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尚志东宣读了市法学会《关于对新乡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请示的批复》。我校校长刘兴友致欢迎辞,他首先向到场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及其他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然后介绍了我校升本十年以来的发展状况和法律专业的教学科研情况。刘校长表示,学校将加大力开展法学研究、培养法律人才、加强对外交流,将借助法学会平台,进一步加强法学理论研究,不断推进法治实践、法治文化创新,做好普法宣讲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自己,大力推进转型发展,为新乡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最后,刘校长预祝大会圆满成功。新乡市政法委副书记王林代表新乡市政法委致贺辞,祝贺新乡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指出这次成立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是我市法学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乡学院教学、科研、实习、实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探索文科院系转型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推动了新乡市法治建设工作;希望学校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重视法学研究,加强和市区各司法单位之间的交流合作,整合各种资源,促进新乡法治建设取得更大的成绩!

会议第二阶段进行了研究会有关的投票选举,该阶段会议由我校教育科学学院党支部书记丁西省主持。会上,主持人首先将研究会章程提请大会审议,并经与会代表举手投票顺利通过。随后,河南科技学院法律系主任张希平宣读了研究会的选举办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长薛玉清对研究会的筹备情况及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情况进行了说明,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韦留柱对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事安排情况做出说明。各单位推选的理事候选人,经大会投票全部顺利通过,组成了研究会的第一届理事会。当选的理事投票选举出了研究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常务理事。我校历史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岳修新、法律教研室主任陈勇分别当选为会长和秘书长。新当选会长岳修新发言,表示在今后的研究会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和做好服务,向民事诉讼理论和实务领域学习民事诉讼的理论和实践,服务于研究会的成员、我校教学科研和新乡市的法治建设。最后,主持人做了简短总结,并宣布成立大会圆满结束。

本次成立的新乡市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以我校为依托是对我校教学科研成绩的充分肯定,不仅进一步完善了市二级学科研究会的建设,也进一步整合了我市从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人才和资源,有利于我市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沟通与交流,提升我校及新乡市的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水平,为繁荣我校法学研究、更好地服务社会、推动我市的法治进程做出贡献。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文、宣传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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